煙花爆竹的“禁”與“放”都應因地制宜
2025-01-23 11:13:13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 潘鐸印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煙花爆竹管理辦法》《湖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和各區縣《關于調整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要求,2025年1月1日起,吳興區、南潯區實行全域全時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德清縣、長興縣、安吉縣除設定的限制燃放區域限時燃放以外,其他區域全年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1月20日澎湃新聞網)
隨著春節的腳步越來越近,街頭巷尾的年味兒也一天比一天濃了。這時候,有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又“熱”了起來,那就是煙花爆竹到底能不能放。春節放鞭炮,是傳統習俗之一,客觀上說,過年是否禁放鞭炮,不應該一刀切,說禁就禁。政府部門出于保護環境等目的在發禁鞭炮令時,應該充分尊重民俗民意,不該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全部否認傳統的習俗文化。
鞭炮,作為一種具有悠久歷史的文化符號,在過年的傳統習俗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在傳統觀念里,燃放鞭炮有著驅邪避災、祈福納祥的美好寓意,是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期盼的寄托。
在平衡傳統習俗與現實需求方面,合理規劃燃放區域是一種可行的辦法,如一些城市在特定的區域,在空曠的廣場、郊外的指定場地等設置煙花爆竹燃放點,并規定特定的燃放時間,如除夕、初一等重要節日時段,這樣既滿足民眾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能有效控制環境污染和安全風險。
更重要的是,要加強煙花質量監管,從生產源頭到銷售終端,嚴格把關,杜絕劣質產品流入市場,讓老百姓放得安心。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關于2024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顯示,2023年備案審查報告中提到的地方性法規規定全面禁燃禁售煙花爆竹有違上位法精神等問題,絕大多數均已得到妥善處理。
與此同時,也要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對禁放鞭炮煙花的區域通過多種渠道,如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廣泛宣傳,讓百姓了解禁放的意義和重要性,制作生動形象的宣傳視頻,展示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讓民眾直觀地了解到有條件禁放的必要性。
這樣一來,各地就能在傳承傳統文化與保障社會發展之間找到平衡點。未來,期待政府、社會組織和廣大民眾攜手共進,共同營造一個既充滿傳統文化魅力,又符合現代社會發展需求的春節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