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新能源企業超標排污被罰36.8萬元
2025-05-09 14:20:46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記者 武占軍
近日,山西省臨汾市生態環境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山西宏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因超標排放污染物被罰36.8萬元。
2025年1月24日,臨汾市生態環境局對山西宏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和調查,發現2025年1月22日12時,該公司1#焦爐煙囪在線監控數據顯示,顆粒物小時排放濃度均值為55.665mg/m3(排污許可排放濃度限值顆粒物為15mg/m3),超標時長1小時,超標倍數2.711倍,二氧化硫小時排放濃度均值為197.424mg/m3(排污許可排放濃度限值二氧化硫為30mg/m3),超標時長1小時,超標倍數5.581倍,公司1#、2#焦爐處于生產狀態。
臨汾市生態環境局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參照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第二部分裁量基準2.7排污許可類(PW類)第(一百一十四)項序號(PW-2)裁定,責令山西宏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36.8萬元。
責編:答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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