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擊他人致自身受傷索賠被法院駁回
2025-05-09 14:18:22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記者 劉希平
□李岳華
近日,湖南省華容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因雙方互毆引發的健康權糾紛案件,明確判定因攻擊他人導致自身受傷,在無特殊情形下索賠不予支持,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案件當事人曹某與林某同住在某小區同一單元,曹某居四樓,林某住三樓。事發當天凌晨,二人因日常瑣事發生爭執。在事態稍有緩和后,曹某追至林某門前砸門,進而引發肢體沖突。沖突過程中,曹某左手掐林某脖子,右手揮拳毆打,林某也以雙手揮拳還擊,雙方互毆均受傷。公安部門介入調查后,對曹某、林某均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經公安部門刑事科學技術室鑒定,曹某右橈骨遠端骨折負影累及關節面,評定為輕傷一級,且認定該損傷為攻擊傷。此后,曹某自行委托鑒定機構對傷情及 “三期” 進行鑒定,并訴至法院,要求林某賠償相應損失。庭審中,林某辯稱,曹某右手受傷是其主動攻擊自己導致,現有證據無法證明自己實施侵權行為,也不能證實侵權行為與結果存在因果關系。華容法院經審理認為,攻擊傷是傷者主動拳擊硬物產生反作用力形成的損傷。結合全案證據,能夠確定曹某右橈骨遠端骨折系其自身攻擊他人所致,該損害后果與林某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林某無過錯,不應承擔侵權責任,遂依法判決駁回曹某的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服判息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辦案法官提醒,公民的生命、身體、健康權受法律保護,但因主動攻擊他人導致自身受傷的攻擊傷,在對方無故意、重大過失或自身不存在正當防衛等情形下,傷者需自行承擔相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