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重復收費和過度診療說“不”
2025-05-29 08:47:53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隨著醫療機構的擴張,為滿足自身發展,部分醫院通過誘導需求增加收入。同時,藥品開支控制加強后,醫院依靠衛生材料和服務彌補藥品收入缺口,導致小病大治、過度診療等問題。此外,疾病存在不確定性,診療措施具有多樣性,導致在實踐中對適度檢查和過度檢查難以有明確界限,認定存在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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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記者 管依萌
5月22日,北京市醫保局通報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檢查結果,7家醫療機構存在冒名就醫、虛構醫藥服務、過度診療等違規行為,涉及醫保基金損失金額數萬元至數百萬元不等。違規基金均已被追回。
近年來,醫療機構因過度檢查、重復收費、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等問題被處罰的通報屢見報端。
受訪專家向《法治周末》記者表示,有效遏制過度檢查、重復收費需要多方協作,采取綜合措施。
難以消滅的原因
在北京市某醫院工作的王洋(化名)于今年3月手指骨折,前往北京市朝陽區某醫院進行治療,醫生建議做手指的核磁共振檢查,檢查結果出來后醫生表示骨頭沒有問題只是肌肉拉傷,開了口服藥和外用藥讓吃一個月后再復查,共花費近一千元。
然而,因一個月后病情沒有任何好轉,王洋又前往北京積水潭醫院就診,手外科醫生沒有看核磁結果并詢問為什么要拍核磁,醫生又開了X光和彩超,診斷手指關節錯位可能骨折,建議支具固定,無需用藥,四到六周復查。
此類現象并不少見,記者發現,網上有很多患者在社交平臺吐槽自己曾遭遇過的經歷。
前幾日,陳女士的兒子一直咳嗽不止,她帶著孩子前往北京市大興區某醫院進行檢查,僅檢查費就花了近800元:核酸檢測、流感病毒檢測、抽指血,最后醫生診斷為扁桃體發炎。
去年,王女士的孩子因鼻竇炎頭疼并沒有發燒,前往北京市某醫院檢查。一名年輕醫生接診后并沒有仔細詢問病情,直接讓患者做CT,說要看鼻竇炎的嚴重程度。王女士拒絕,進行了兩天打針治療,復查時一名醫生又建議做CT,另外一名醫生建議給孩子做腰椎穿刺。后來在急診輸液的時候,一名急診醫生說孩子肯定沒事,不用做那些檢查。
61歲的呂女士不小心摔倒,手部窩了一下,前往某骨傷科醫院,X光、核磁、正骨等一系列檢查后花費4000余元,在醫院檢查了3個小時,最后醫生建議保守治療、回家養著,一個禮拜后復查。7天后,呂女士的手部并沒有任何問題。
……
王洋透露,現在醫院都是自負盈虧,很多醫院都是在賠錢經營,因為創收壓力才會出現重復收費、過度診療的情況。他所在的醫院會針對此問題進行培訓,但醫生個人醫德水平不同,很難統一。
北京市律通律師事務所主任鄭中臣指出,過度檢查、重復收費屢禁不止有三點原因:其一,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受利益驅動為獲取額外收入或完成績效考核任務進行“開單創收”;其二:監管與執法體系尚不完善,存在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其三,醫患信息不對稱加劇過度檢查、重復收費、分解住院等亂象。
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健康法治研究與創新轉化中心主任鄧勇補充道,隨著醫療機構的擴張,為滿足自身發展,部分醫院通過誘導需求增加收入。同時,藥品開支控制加強后,醫院依靠衛生材料和服務彌補藥品收入缺口,導致小病大治、過度診療等問題。此外,疾病存在不確定性,診療措施具有多樣性,導致在實踐中對適度檢查和過度檢查難以有明確界限,認定存在困難。
患者如何維護權益
近年來,過度檢查、重復收費、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等問題備受社會關注,因為其不僅加重了患者的經濟負擔,也造成了醫療資源的浪費。而判斷否屬于過度診療并不簡單。
鄧勇表示,超過60%的患者不懂收費明細,對醫療知識了解有限,在就醫過程中處于弱勢地位,難以發現自身被過度診療或重復收費,也缺乏維權意識和能力。
患者如何可以判定自身被重復收費、過度診療?
鄧勇說,患者要仔細查看收費單據,了解各項收費項目的名稱、數量、價格等信息,與實際接受的服務進行核對,看是否存在重復收費或不合理收費的情況。如有疑問,可以向醫院的收費處或醫保辦咨詢。還可通過咨詢醫生、查閱醫學資料或向專業人士請教,了解所患疾病的常見診療方法和檢查項目,判斷醫生開具的檢查和治療是否超出了必要范圍。例如,普通感冒一般不需要進行全面的血液檢查和影像學檢查,如果醫生開具了這些檢查,就可能存在過度檢查的嫌疑。如果患者感覺自己的癥狀已經得到緩解或治愈,但醫生仍繼續安排不必要的檢查或治療,或者治療效果不明顯但醫生沒有調整治療方案,反而增加了更多的檢查和治療項目,這也可能是過度診療的表現。
鄭中臣補充道,患者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或微信小程序、“國家衛健委”官網、“騰訊健康”“好大夫在線”等平臺協助就診。
如遇到此類問題,患者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鄭中臣提出五個步驟:證據收集、專業評估、院內協商、行政投訴、調解/訴訟。
他進一步解答道:第一步,患者要完整保留門診/住院病歷、費用清單及收費票據(必須加蓋醫院公章)等醫療文書,保存電子結算憑證、相關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需提前告知對方)等電子證據。
第二步,通過“中華醫學會”官網查詢疾病診療規范,在“好大夫在線”等平臺申請第二診療意見抑或向當地三甲醫院同科室專家咨詢醫療的合理性。對照省級醫療服務價格目錄(各省發改委官網可查)或使用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核對醫保報銷范圍。
第三步,找醫務科進行溝通。要求書面說明收費依據、提出退費或減免請求、亦可要求封存相關病歷(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23條)。
第四步:如無法溝通,可致電醫療保障局12393(醫保違規)、衛生健康委12320(醫療質量)、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價格違法)投訴。投訴前需準備好投訴申請書(現場領取模板)、證據復印件(建議準備3套)、身份證件。
第五步:前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免費服務)、各地醫療責任保險理賠中心進行第三方調解。訴訟流程為:證據系統化整理(建議按醫療行為日期整理);申請專業司法評估(費用約3000元至15000元);訴訟主體確認(被告選擇:醫療機構(非具體醫生)+涉事保險公司,管轄法院:醫療機構所在地基層法院(標的超500萬由中院管轄);立案(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提交材料)。
建立嚴格的監管機制
鄭中臣告訴記者,目前,醫保大數據的監測功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側重于對高頻次、高金額等較為明顯的違規行為進行監測。部分醫院為謀取更多利益,采取不正當手段規避監管。他們或是將原本一項完整的檢查故意拆分成多個項目進行收費,或是通過升級檢查設備,例如,把普通CT檢查更換為價格更高的增強CT檢查,以此繞過監管的視線。
“因此對于醫療行為‘合理性’的判斷,仍然高度依賴人工審核。”鄭中臣說,人工審核難以實現全面覆蓋,存在較大的漏洞。此外,基層執法力量嚴重不足,面臨著人手短缺和專業能力薄弱的雙重困境。這使得基層執法人員在面對隱蔽性較強的違規行為時,往往力不從心,難以進行有效的查處。
事實上,近些年來,國家對“過度醫療”的監管從未停止。
鄭中臣說,通過DRG/DIP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改變過去“按項目收費”易導致的過度醫療問題,促使醫院主動控制成本,且自2021年起國家醫保局持續開展突擊檢查針對醫院、藥店等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進行嚴查,公開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力震懾,嚴厲打擊醫療亂象,推動醫療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2023年,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加強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有醫保違法違規行為的相關醫務人員會被記分,累計達到一定分值后,將被中止或終止醫保支付資格和醫保費用結算,從醫保支付管理角度對過度醫療等違規行為進行約束。
2024年,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發布《關于印發2024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集中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提出完善落實醫療核心制度,保障患者就診過程中的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規范收費。
1月11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通知,啟動2025年定點醫藥機構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自查自糾工作。對重復收費、過度診療等典型問題,國家醫保局制發了問題清單。
除罰款外,想要有效遏制過度檢查、重復收費等問題,鄭中臣認為還可通過建立嚴格的監管機制,加強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定并完善臨床診療指南和技術規范,明確常見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流程,為醫務人員提供科學合理的診療依據;開展定期的培訓和繼續教育,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合理診療的能力;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培養醫務人員的職業操守和責任感,使其自覺抵制過度醫療行為;建立統一的醫療信息平臺,實現醫療機構之間的信息互聯互通,減少因信息不暢通導致的重復檢查;DRG/DIP支付深化,激勵醫療機構主動控制成本,避免過度診療和重復檢查;將合理診療納入醫務人員的績效考核指標,與薪酬、晉升等掛鉤;通過媒體、網絡等渠道,宣傳合理診療的重要性和過度診療的危害性,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表彰在合理診療方面表現突出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為行業樹立榜樣。
鄧勇補充道,要加強行業自律,醫療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質量控制體系,加強對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培訓,定期對醫療服務進行評估和分析,將合理診療納入績效考核指標,與薪酬、晉升等掛鉤。全面推行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等支付方式改革,激勵醫療機構主動控制成本,避免過度診療和重復檢查。加強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的審核和監督,嚴格控制不合理費用支出。
“完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信用評價體系,將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行政處罰結果等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懲戒,對信用良好的給予激勵措施。”鄧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