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業變負債:“短視頻帶貨培訓”騙局調查
2024-10-24 09:39:09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視覺中國供圖
《法治周末》實習生 康婧軒
《法治周末》記者 鄭 超
“快速回本,月入過萬,免費贈送視頻素材包。”這是某社交平臺上的一則“招生”帖,《法治周末》記者在詢問客服后了解到,該機構招收想要學習短視頻帶貨、直播的學員,客服稱“包教包會,一個月就能回本”。
短視頻帶貨培訓已然成為近年來的一大熱門話題,吸引了很多人投身其中。然而,一些機構設計直播培訓圈套,利用“學員”急于賺錢的心態,許之以虛假高利誘惑誘騙其入局。不少人在環環相扣的套路下,跌入課程合同陷阱,損失上千元甚至數萬元。
承諾高額回報
“學習后帶貨直播兩個月賺十萬+。”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些機構聲稱參加短視頻帶貨培訓后,可在各大平臺進行短視頻帶貨,除此之外,還可進行圖文帶貨、直播帶貨等。在公開直播課中,有授課老師稱學習后可以獲得高額回報。
記者發現,在不少網絡平臺都充斥著類似的宣傳帖。
近日,待業在家的王女士自認為在網上找了份“好工作”。據王女士介紹,她在某社交平臺刷到這樣一則帖子“教你玩轉自媒體,手把手教你如何搭建賬號,在家就能賺錢”。
待業在家一個多月的王女士對此產生了興趣,她立即聯系發帖人,發帖人自稱“擅長抖音內容規劃、賬號分析定位、漲粉帶貨”。然后,他又幫助王女士“貼心”地預約了免費的培訓教學課,通過某平臺小程序鏈接試聽“漲粉變現課”。
記者從王女士提供的試聽課內容上看到,其中存在諸多夸大宣傳,如“一個月保底至少15000元”“學費最快一個月、最慢兩個月賺回來”“后期沒有一分額外費用”等。
在試聽課中講課的“老師”承諾,報名其所推薦的“付費課程”后,可保證快速變現,并且如果不滿意一個月內可以隨時退款。于是,王女士通過“報名老師”發來的企業收款碼,支付了3500元學費。
“交了錢后,‘老師’教我對拍攝的視頻進行剪輯,并發到自己的平臺賬號上,他們承諾說安排人給我做引流推廣漲粉絲,我照做后,一個月只接到了一條帶貨的廣告,收益并不像承諾的那樣多,‘老師’回復消息的速度也越來越慢,對接后才得知,這條‘小廣告’是該機構的合作項目。”王女士對記者說。
此時,王女士反應過來上當受騙了,而整個交易過程中,既無正規合同也無正規發票。她開始聯系之前添加的“老師”要求退款,但對方以王女士自己沒有“學好”為由拒絕退款。
記者在某投訴平臺檢索發現,“短視頻帶貨培訓”“因直播帶貨課程被欺騙要求退款”的投訴每天都有。大部分投訴的理由涉及誘導消費、夸大事實、虛假宣傳、拒絕退費等問題。記者聯系上不少投訴維權者,發現“培訓指導”的套路與王女士的遭遇高度相似。
“在短視頻帶貨培訓課程中,培訓機構與消費者之間通常會簽訂電子服務合同。若培訓機構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課程服務,或合同中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如退費難、違約責任不明確等),將構成合同違約。但在實踐中,由于知識付費類內容的特殊性,往往難以認定培訓機構提供的課程服務質量是否符合合同約定,且消費者容易忽視對師資配置、課程內容、費用金額、退費條件等核心要素進行明確約定或明確說明,一經購買,很難維權。”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副教授郜慶說。
消費陷阱環環相扣
“無需露臉,輕松玩轉直播帶貨”“10天內賺回學費,第一個月實現收入過萬!”諸如此類的帶貨培訓宣傳在直播間里層出不窮,高峰時段的參與人數可達上千人,而參與人員的年齡層次從20歲到70歲不等。
不少“學員”反映,購買直播帶貨課程前,學員們都被要求參加一場免費的線上課程。這些宣稱“詳細介紹直播帶貨和實操方法,參加即可領取免費素材”的線上課程,通常以跳轉鏈接的方式“隱蔽”進行,同時需要工作人員“一對一”提前預約才能擁有聽課資格。
不僅如此,大部分學員在網絡平臺聯系、參與課程后,工作人員都會要求添加學員的私人聯系方式,且報名付款均會脫離發帖平臺。“學員”們告訴記者:“一般都是通過付款碼進行付款,因為急于開始進行培訓,很少會關注到簽訂的所謂的合同中的一些細節,對于‘包賺,賺不到退款’的相關承諾是沒有‘白紙黑字’的約定的。”
記者了解到,2023年下半年,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打掉一個通過短視頻平臺售賣帶貨課程進行詐騙的犯罪團伙,刑事拘留37人,涉及全國1600多位受害人,涉案金額2500余萬元。深圳市民黃女士回顧自己的受騙經歷時說,她一直想做視頻帶貨,在短視頻平臺看到有此類推薦就留了聯系方式。對方聲稱提供教學課程,也可以幫忙運營,“搶的人很多”。到開“店”的階段,他們可以代運營,提供網紅幫忙賣貨,不用自己每天辛苦。在對方一步步誘導下,最終,黃女士先交了3000多元培訓費用,后續又交代運營費,共計29800元,“一點用也沒有,什么都沒做起來,錢打了水漂”。
今年,上海警方在一寫字樓內成功抓獲了通過組織短視頻直播帶貨培訓活動從事詐騙的犯罪團伙成員20人。該團伙在網上發布“老年剪輯課、無門檻、0元學”的虛假廣告,以0元學習剪輯課程、推送精準購物粉絲、短視頻帶貨賺取高額利潤等為噱頭,吸引中老年人關注。同時,該團伙每周還在短視頻平臺上進行直播賣課,通過展示虛假收益截圖,營造高收益前景,吸引被害人購買培訓課程。
對這一現象,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欒燕認為,根據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如果平臺未能及時發現或監管“割韭菜”的培訓機構發布虛假廣告或提供不符實際的培訓內容,平臺可能要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郜慶也提到,《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了直播營銷平臺的責任與義務,直播營銷平臺應當與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直播間運營者簽訂協議,要求其規范直播營銷人員招募、培訓、管理流程,履行對直播營銷內容、商品和服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審核義務。直播營銷平臺提供付費導流等服務,對網絡直播營銷進行宣傳、推廣,構成商業廣告的,應當履行廣告發布者或者廣告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同時規定直播營銷平臺不得為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提供幫助、便利條件。
夯實平臺監管職責
《中國網絡視聽發展研究報告(2024)》顯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國網絡視聽用戶規模達10.74億,網民使用率為98.3%,職業主播數量達1508萬人。其中七成以上用戶因為看短視頻、直播購買商品,超四成用戶認為短視頻、直播已成為主要消費渠道。
與此同時,今年7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相關部門正式發布了19個新職業及28個新工種信息,其中網絡主播作為備受矚目的新興職業,被正式納入國家職業分類體系。“主播”正成為被大家所認可的職業,大大小小的電商培訓機構和課程也如雨后春筍般出現在各大平臺上,大量線上帶貨培訓的廣告穿插在平臺里推送給受眾。
“‘直播帶貨’作為互聯網行業的新風口,不少人想要‘乘上東風’。但相較于單純的技能培訓,線上帶貨培訓儼然變成了新式騙局。”郜慶說。
郜慶表示,電商培訓行業尚屬于新興業態,暫無相應的行業標準進行約束,為促進這一新興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建議加強以下方面的協作與管理:
一是制定行業規范標準,明確培訓機構、教課人員的準入資格,并加強培訓機構的資質審核和監管,確保其具備相應的教學能力和誠信經營;
二是平臺應建立健全審核機制和投訴處理機制,及時清理違規培訓機構;
三是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市場的監督和檢查,對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四是綜合利用大數據等技術輔助監督管理,在證據固定上,可以利用云存儲技術對直播培訓過程進行錄播儲存,以便于發生糾紛時監管部門比對認定。
“同時,應推動公眾對短視頻帶貨培訓課程的正確認識,提升消費者的防范意識,鼓勵消費者理性選擇培訓服務。對于涉及夸大宣傳和虛假承諾的課程,消費者應及時投訴,維護自身權益。”欒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