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責任 促進游戲行業健康發展
——首個未成年人游戲退費標準公開征求意見
2024-05-28 17:49:52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記者 仇飛
5月28日,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未成年人網絡游戲服務消費管理要求》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該標準作為國內游戲行業首個未成年人消費管理和退費標準,為未成年人游戲退費樹立了較為清晰的標尺,有利于厘清游戲企業和家長等相關方責任,有利于督促相關方承擔起相應責任,也有利于保護未成年人的正當網絡權益、促進游戲行業健康良性發展。
該標準直指核心的退費問題: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監護人等過錯方應當根據各自過錯情況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經濟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監護人、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承擔各自責任。
據了解,該標準適用于游戲企業、調解機構等開展未成年人網絡游戲服務消費管理及調解,也可以為相關行政部門、司法機關提供參考。
未成年人游戲退費有了“一把標尺”
該標準的一大特點是,對未成年人非理性游戲充值消費的責任劃分,不含糊其詞、不躲躲閃閃,而是以量化標準做了清晰的界定。
標準明確,游戲企業如果沒有接入國家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電子身份認證系統,或未落實充值限額要求,導致未成年人超額充值的,將承擔100%責任。
這幾乎就是對游戲企業的“一票否決”:如果沒有落實國家相關防沉迷要求,就要承擔全責。
與此同時,家長等未成年人監護人,也不能再當甩手掌柜了,而是應該切實承擔起防沉迷第一責任人的角色,積極督促孩子不沉迷游戲,更不能協助其繞過防沉迷系統,否則就要承擔相應責任。
這些具體情形的展示都體現了對孩子負責任的態度,以及該標準“秉承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
標準規定:如果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已經依照法律法規,配置了防沉迷措施,因為監護人幫助未成年人繞過防沉迷限制,或監護人未充分履行監護職責的情況,那么,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根據相關消費過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況承擔對應責任,建議責任比例為30%-70%,并由監護人承擔剩余責任。這就意味著監護人幫助繞過或履責不充分將同樣可能承擔30%-70%的責任。
據了解,責任比例劃分,并非拍腦袋決定,而是有實踐依據的。相關方面在調研過程中發現,在一些共性問題的處置上,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消委會、法院等主體已經形成了一些相似的處理流程與處置比例,在充分調研后考慮了各方訴求予以采用,尤其針對司法判例提供的比例情形,進行了重點參考。
如何執行有了“一面鏡子”
對很多行業標準而言,如何執行是一道難題,所以標準具有實操性非常重要。此次發布的標準,列舉了常見的情形和場景,使得標準的執行有了一面可供參照的鏡子。
比如,標準表示,監護人幫助未成年人繞過防沉迷限制的情形包括:監護人提供本人或其他成年人的身份信息用于實名認證、提供已完成實名認證的本人或其他成年人的賬號、幫助未成年人通過人臉識別等身份核驗機制。
又如,監護人未充分履行監護人責任等過錯情形包括:監護人明知或應知未成年人存在繞過防沉迷限制而未采取有效監護措施,導致未成年人超額充值,如未成年人使用爺爺奶奶等近親屬或其他成年人身份信息用于實名認證、未成年人通過網絡租售平臺租賃或購買游戲賬號、未成年人與其他成年人共享游戲賬號等;監護人未妥善管理本人銀行卡、支付賬戶、支付密碼等信息。
以上兩種情形下,建議監護人按照過錯承擔30%-70%的責任,若是重復出現多次或多種過錯行為,或存在其他嚴重情節,如故意幫助繞過人臉識別等核驗手段、因同一未成年人重復消費或同一家庭多個未成年人消費而多次申請退款、長時間怠于履行監護責任和注意義務(如所涉消費距申請時長超過一年)等情況,監護人可能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這種列舉,涵蓋了實踐中最常出現的過錯情形,頗具有指導和參照意義。
為了杜絕未成年人后續仍利用涉事游戲賬號玩游戲,標準規定,退費后,游戲企業可以對退費申請所涉游戲賬號進行封禁等合理處置。既然退了費,為了避免該賬號以后再次出現類似問題,對其進行封禁也是合情合理,這也有利于避免未成年人繼續利用該賬號超額消費、超時打游戲。
行業發展有了“一臺助推器”
2021年8月30日,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史上最嚴防沉迷新規”,要求所有游戲企業僅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20時至21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服務。
這一新規,大大有利于未成年人防游戲沉迷,有利于行業健康發展,在游戲發展過程中具有重要意義。此后,未成年人游戲沉迷問題不斷得到解決。
據了解,標準出臺的背景在于目前存在個別游戲企業對推動網絡游戲防沉迷工作心存僥幸、搞變通,還有大量監護人對個人身份信息保管不善甚至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成年人身份信息破壞防沉迷系統的情況,而矛盾最終集中在退費。
而此次出臺的退費標準,有助于更高效更合理解決退費問題,更有效鞏固防沉迷成果,同時也是行業健康發展的“助推器”。
網絡游戲沉迷是一個社會問題,防沉迷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游戲企業和監護人是防沉迷工作的主體,需要共同承擔起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責任。
對于退費,如果各方無法達成和解,可向中國互聯網協會調解工作委員會尋求幫助,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此次標準的出臺,也有利于打擊那些試圖鉆空子、冒用未成年人名義發起無理退費或訴訟的“專業戶”。這些人可被納入上述工作委員會建立的行業黑名單,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
相關人士表示,目前,全社會正積極營造多方共治、守護未成年人健康上網的良好氣氛。除了企業應建立更嚴格的技術防沉迷措施,家長作為未成年人成長路上的第一任老師,也應積極行動,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的用網習慣,呵護孩子健康快樂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