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羊毛黨”肆意“截和”消費券
2024-12-12 08:31:30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戴先任
近日,不少上海市民在二手交易平臺或社交平臺發現有轉賣本市各區消費券的帖子,部分賣家的IP地址顯示在外地。“我們掐點搶都‘手慢無’,到二手平臺一看竟然全都有,到底怎么回事?”市民應女士很氣憤,希望相關部門能及時介入打擊這類違規的二手轉賣消費券的行為,讓消費券能夠回歸到消費者手中。(12月9日上觀新聞)
消費是經濟增長的重要驅動力,為了拉動內需,提振經濟,提振消費,促進消費回補,有些地方政府會不定期發放消費券。比如,在疫情期間,多地就采取了發放消費券的方式來促進經濟復蘇。在“618”、雙“11”等購物節期間,一些地方政府也會發放消費券來進一步刺激消費。
政府發放消費券,是一種民生利好,具有明顯的民生屬性。但從媒體報道看,消費券卻吸引來了“羊毛黨”。如有的“羊毛黨”利用技術手段囤券,寫程序、開外掛搶券;有的“羊毛黨”通過虛擬IP地址或虛擬定位,繞開消費券領取的地域限制,在全國范圍內組團搶;甚至有“羊毛黨”偽造消費,與商家合作套現。這些行為導致“羊毛黨”大量囤券,而普遍市民卻一券難求。
政府發放的大量消費券,究竟有多少比例能夠讓消費者、企業獲得實惠,又有多少被“羊毛黨”所“瓜分”,被他們“消費”?當“羊毛黨”成了消費券的主要“消費者”,這就違背了發放消費券的初衷。“羊毛黨”的做法在某種程度上也破壞了市場秩序,讓政策在執行過程中變形走樣,大打折扣,還會損害政府、消費者、企業的利益。
發放消費券本是好事,不能把“好事辦壞”。要讓政府消費券能夠落到實處,能夠凸顯民生屬性,起到促進刺激消費的積極作用,真正對經濟、民生帶來“雙重利好”。
“羊毛黨”之所以能夠將消費券“收入囊中”,還是在于發放消費券的過程中,存在各種漏洞,讓“羊毛黨”能夠有機可乘。比如存在技術漏洞,給了“羊毛黨”鉆空子異地搶券的可能,比如有相關部門就表示,消費券資金來源于多個部門,各主管部門分別和第三方支付平臺簽訂協議后,財政資金通過各部門撥給第三方,實際消費兌付資金數額從中扣除,結余資金繳回財政,但并沒有明確某一部門對消費券使用進行監管。
要用好消費券這一刺激經濟、利好民生的手段,就要有針對性地彌補漏洞。監管部門一方面要對消費券的使用情況嚴加監管,對于惡意“薅羊毛”的“羊毛黨”要依法予以打擊,斬斷背后的黑色利益鏈,讓他們承擔相應的失信成本、違法成本。此外,相關平臺也要加強技術監測與風險防控能力,避免“羊毛黨”用技術漏洞“截和”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