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優化”:是救命稻草還是新陷阱
2025-04-30 09:14:05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視覺中國供圖
部分非法中介機構虛假宣傳能協助消費者進行“債務優化”,在客戶付完定金后態度驟變,不僅未提供任何服務,反以“未付尾款”為由停止所有溝通;有的借款人在支付高額費用后,卻發現債務狀況并未得到任何改善
《法治周末》記者 呂靜
“我們擁有專業的法務團隊,提供一對一服務,專門協助您處理逾期債務、無力還款等難題。停止催收干擾,通過協商免息還本,同時可協商延長還款期限1至3年……”近期,自稱債務優化師的人士在社交平臺上進行“化債”營銷時如此宣傳。
《法治周末》記者在短視頻平臺輸入“債務”作為關鍵詞進行搜索,隨即出現了諸如“債務優化”“債務規劃”“債務逾期法務咨詢”等相關話題。在瀏覽過程中,還發現了包含“協商還款方式”“退還利息”等內容的視頻。
然而,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這些所謂的“債務優化”業務實際上陷阱重重。
“律師助理”成債務優化師
在這些與“債務優化”相關的短視頻中,所謂的債務優化師稱,無論欠款金額是5萬元、10萬元、還是100萬元,均可將債務打包處理,并承諾免費協助借貸人減免不合理罰金、違約金,同時實現停訴、停催。
記者以背負高額逾期債務的身份進行咨詢,一位自稱某律所的律師助理給出了初步解決方案,包括協商減免利息、將本金延期或分期償還,以此緩解借款壓力。
據其介紹,一旦簽訂委托合同,他們便會介入與銀行和網貸平臺的溝通協商,待協商達成一致后,借款人只需與債權方簽訂新的還款協議即可,“我們保證能夠達成協商”。
此外,上述律師助理稱其律所與某網貸平臺有官方合作渠道?!皶⒛闼袀鶆罩匦路制?,是停息60期的重新分期,只有網貸是延期暫停還款的,可以官方延期1年至3年,后續只還本金?!痹撀蓭熤碚f。
記者撥打該律所電話進行信息核實,該律所前臺工作人員表示:“這是一家掛靠我們律所的法務公司,專門處理債務規劃、網貸逾期問題,因為這個業務不需要律師出面,我們與其合作提供一些服務?!?/p>
消費者王宇(化名)告訴記者,他因網貸逾期問題在網絡平臺搜索解決方案時,通過網頁廣告也曾接觸到一家律師事務所。“對方主動添加我微信,聲稱可制定債務優化方案,包括減免利息、分期還款等?!蓖跤罨貞?,對方通過展示“成功案例”取得其信任。
“他們先讓我交1000元定金簽署債務委托合同,之后整理欠款平臺資料、協商律師介入后需要支付4100元,最后對方稱要再將5100元尾款付清后,才能看到完整方案?!蓖跤畋硎?,付完定金后對方態度驟變,不僅未提供任何服務,反以“未付尾款”為由拒絕履行承諾,并停止所有溝通。
王宇提供的截圖顯示,對方曾承諾“專業律師團隊對接”“制定債務解決方案”,但后續對話中僅重復“需補尾款”“簽署法律合同,合同已生效”機械回復。
王宇無奈地表示:“連初步方案都沒見到,就要追加這么多錢?他們根本沒履行合同,我要求退定金也被拒絕了?!?/p>
記者注意到,與王宇對接的人員身份為律師助理,其提供的工作證未顯示律師執業資格。而且類似機構多以“法務團隊”“法務咨詢公司”或“律所”的名義進行宣傳。但在消費者進一步追問律師資格證等資質證明時,負責接洽的人坦言,他們并非律師,而是律師助理,不過會聯合相關律所共同處理債務問題。
北京市蘭臺(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徐紅梅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律師助理是律師日常工作中的助手,主要職責是協助律師處理法律事務,如文檔準備、案件檢索、協助與客戶溝通等輔助性工作。律師助理并不具備獨立執業的資格,因此不能獨立以律師的名義對外接案并收取費用。如果出現此類行為,已經違反律師法的有關規定,構成違法違規行為的,將會面臨行業處罰。
此外,根據王宇提供的合同截圖顯示,“債務優化機構”會收取債務總額的4%作為服務費。以60萬元債務為例,若要實現免息和延期歸還本金,借款人需支付2.4萬元的服務費。
高額收費后不兌現承諾
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搜索發現,部分借款人因誤信網絡宣傳,選擇向債務優化師求助以優化債務,在支付費用后,卻發現債務狀況并未得到任何改善。
還有消費者反映,在尋求債務優化服務過程中,遭遇機構拖延服務的情況。消費者張如(化名)表示,自己通過社交平臺接觸到一家法律咨詢公司?!皩Ψ叫Q可幫助優化債務結構,降低還款壓力。”張如稱,“他們要求先交定金1000元,后續尾款7583元,我按照要求全部付款。”
然而,張如付全款后服務并未如預期般高效進行。張如指出,咨詢公司在宣傳中承諾的“規避催收騷擾”等效果也并未實現。相反,催收電話依舊頻繁,甚至聯系到了家人?!拔一隋X,卻沒看到任何效果,他們只是反復說‘在對接’‘再等等’‘在溝通’沒有任何實際解決方案?!睆埲绫硎?。
張如說:“他們利用有債務人群急于解決問題的心理,步步誘導付款,要求退款也石沉大海。最終我是自己去銀行協商,大概7個工作日左右就能解決還款分期問題。”
記者從天眼查查詢到,張如提到的這家公司曾用名為某法律咨詢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商務服務業為主的企業,其經營范圍包括法律咨詢(不含依法須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的業務)、品牌管理、信息咨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健康咨詢服務(不含診療服務)、企業管理咨詢等。
徐紅梅指出,法律咨詢公司其實就是一家普通的公司,只能接受法律方面的咨詢工作,不能承接咨詢以外的其他與法律有關的工作事項。
針對上述債務規劃師提供的《委托合同》,徐紅梅指出,其內容存在一些法律風險:委托事項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處理委托事項費用約定缺失;委托事項處理不符合委托方意愿,甚至由此產生委托方利益受損;受托人擅自變更委托人的還款方案,導致委托人陷入更加被動處境。
一位不愿具名的銀行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通過信用卡借款本身就有協商分期的可行性,因為銀行通常都設有相應的分期方案,以減輕還款壓力。然而,一些法律咨詢公司卻利用債務人對銀行信用卡業務的不熟悉,刻意營造出一種必須通過律師介入才能協商延長還款期限的假象。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馬麗紅告訴記者,如果某些公司通過所謂債務優化的名義設置消費陷阱,導致消費者遭受更大損失,而自己獲得高額利益的,屬于違法行為。從市場監督管理角度看,還可能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另外,若虛構資質或夸大效果,可能會被認定是虛假宣傳而受到行政處罰。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如果消費者能夠證明合同是受到了欺詐簽訂的,此類合同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張撤銷,但撤銷權須在一年之內行使。
尚無相關職業規范
近期,華夏銀行等多家銀行發布了警惕“減免債務”不法中介的風險提示,稱部分非法中介機構虛假宣傳能協助消費者“減免債務”“解決逾期問題”,收取高額服務費,涉嫌違法詐騙,給消費者帶來經濟損失和法律風險。建議消費者如有債務減免、征信修復等需求,應通過正規渠道咨詢辦理,直接與債權人(如銀行、金融機構)溝通協商;通過法律途徑,如法院調解、仲裁解決爭議;向金融監管部門或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投訴等。
徐紅梅指出,目前并無專門針對債務優化師這一職業的法律規定與行業規定,但其行為應當受到一般法律法規和類似行業規范的約束,但并非屬于法律專業范疇。
馬麗紅建議,消費者要解決債務問題一定要找正規的金融機構,優先咨詢商業銀行和持牌的消費金融公司,要核實金融機構的金融許可證,拒絕過度索要個人信息的要求,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向金融和法律專業人士進行咨詢。建議消費者留存中介宣傳資料、合同、轉賬記錄,遇爭議時可向監管部門投訴或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起訴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