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年,網絡法治化進程穩步推進
2025-01-02 09:43:24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視覺中國供圖
《法治周末》記者 王京仔
2024年,是中國全功能接入國際互聯網30周年,也是中國網絡法治建設起步30周年。
隨著中國互聯網實現從無到有、從弱到強,我國網絡立法也經歷由點到面、由面到體的發展過程,目前已制定出臺網絡領域立法150余部,為網絡空間治理奠定了堅實的法治基礎。
回顧過去一年,我國網絡法治化進程穩步推進,在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數據要素與數據安全、數字化轉型等重要領域,繼續為互聯網治理制度建設“添磚加瓦”。
完善網絡反不正當競爭規則
2024年12月21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修訂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加強對網絡不正當競爭的規制。
《草案》完善網絡不正當競爭監管制度,規定平臺經營者應當依法在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中明確平臺內公平競爭規則,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平臺內經營者不正當競爭行為。經營者不得利用數據和算法、技術、平臺規則等,實施惡意交易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制定于1993年,并于2017年、2019年進行了兩次修改。實踐證明,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框架和主要制度總體可行。然而,隨著刷單炒信、虛假交易、大數據殺熟、平臺強制“二選一”等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日益頻發,迫切需要對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有針對性的修改完善。
與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為相比,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隱蔽性強、證據固定難、表現形式復雜多樣,客觀存在定性難的問題,給監管帶來新的挑戰。
2024年5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同年9月1日起施行。
《規定》全面梳理列舉了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根據網絡競爭行為復雜多變的特點,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分類、提煉和梳理,明確認定標準。同時,強化了平臺責任,優化了執法辦案程序規定,明確了沒收違法所得的法律責任。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網絡交易領域的競爭行為也必須在法治框架內進行。無論是擬通過法律為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提供法治支撐,還是通過規章為網絡競爭行為明確“紅綠燈”規則,這些量身打造的規則,既能為經營主體明晰指引,也能為監管和司法提供依據,將進一步促進和規范平臺經濟公平競爭和創新發展,推動數字經濟邁上新臺階。
健全數據要素和數據安全制度
“用戶輸入www.nda.gov.cn,點擊即可進入官網。”2024年12月25日,國家數據局官方網站上線。
同一天,由國家數據局、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聯合印發的《關于促進企業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正式公布,旨在充分釋放企業數據資源價值,構建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
事實上,過去一年,國家數據局在內的相關監管部門圍繞建立健全數據基礎制度,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2024年1月,國家數據局等17部門于2023年12月31日聯合印發的《“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公布,通過推動數據在多場景應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創造新產業新模式,培育發展新動能,從而實現經濟規模和效率的倍增。
同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這是中央層面首次對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進行系統部署。
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國家數據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明確,到2026年年底,基本建成國家數據標準體系。
11月,國家數據局印發《可信數據空間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8年)》,國家層面首次針對可信數據空間這一新型數據基礎設施進行前瞻性的系統布局。
12月,最高法發布的《人民法院第六個五年改革綱要(2024—2028年)》提出,完善數據權益司法保護制度,健全數據產權歸屬認定、市場交易、權益分配、利益保護的裁判規則。
數字經濟時代,數據成為新的生產要素并衍生出數據產業新業態,正逐步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力量。而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價值,構建可信的數據生態,就不可忽視日益凸顯的數據安全問題。
“加快建立數據產權歸屬認定、市場交易、權益分配、利益保護制度,提升數據安全治理監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
2024年9月,《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布,作為網絡數據安全法規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標志著我國數據安全法規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條例》的重點之一就是進一步優化數據跨境流動機制,設置專章規定了網絡數據跨境安全管理。
數據跨境流動管理直接關系維護國家安全,這一年,相關部門也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為數據出境規范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制度依據。
除國家網信辦相繼發布《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規定》《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申報指南(第二版)》《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備案指南(第二版)》以外,我國更提出《全球數據跨境流動合作倡議》,明確中國促進全球數據跨境流動合作的立場主張。
推進數實融合與制造業數字化轉型
數據要素是基礎,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還需要完善促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政策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更需要推進數實融合。
當前,我國數實融合從地方實踐探索進一步走向制度集成創新。2024年,相關部門在制造業、農業、城市、貿易、交通等多個領域出臺相關政策,驅動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
2024年4月,中央網信辦秘書局等6部門聯合印發《數字鄉村建設指南2.0》(以下簡稱《指南2.0》)。與2021年7月發布的《數字鄉村建設指南1.0》相比,《指南2.0》進行了5個方面的優化完善,包括將“智慧農業”從“鄉村數字經濟”中單獨成章,更好指導各地智慧農業發展。
同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4部門聯合出臺《關于深化智慧城市發展 推進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的指導意見》,標志著我國智慧城市建設進入深化發展的新階段;9月,國家數據局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工作現場會在重慶召開,就下一步如何推進城市數字化作出了明確指引。
此外,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的意見》提出,進一步加強數字貿易系統謀劃、政策創新和跨部門、跨領域、跨行業統籌協調;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交通物流降本提質增效行動計劃》明確,加快推進交通運輸智慧物流創新發展,加快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樞紐等建設,推進交通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升級。
“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培育壯大先進制造業集群,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對健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制度作出改革部署,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是重要領域之一。
當前,我國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正由概念普及向規模化推廣演進,企業“不愿轉”問題初步解決,但“不會轉”成為大部分企業面臨的堵點。過去一年,監管部門從多個方面出臺相關方案或指南,從細分到全局,為制造業企業運用數字技術轉型升級提供通用參考。
2024年2月,工信部等7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快推動制造業綠色化發展的指導意見》;5月,工信部辦公廳等3部門印發《制造業企業供應鏈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試行)》;9月,工信部辦公廳出臺《工業互聯網與電力行業融合應用參考指南(2024年)》;10月,工信部出臺《電力裝備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實施方案》。
推動制造業企業數字化轉型是一項系統工程,2024年12月25日,工信部、國務院國資委、全國工商聯正式公布《制造業企業數字化轉型實施指南》明確,要堅持整體謀劃,分步實施;堅持問題導向,系統推進;堅持需求導向,分類施策;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