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證豈能成為企業逃避稅費的工具
2024-12-19 09:06:12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錢立功
鄭某經朋友介紹,將殘疾人證掛靠在一家企業,每個月領取600元生活費。像鄭某這樣掛靠殘疾人證的情況并非個例。掛靠、“租用”殘疾人證,看似不用上班就能領錢、繳社保,實則是企業偷逃稅費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擠壓了殘疾人真實的就業機會和空間。(12月16日《工人日報》)
一直以來,國家為鼓勵用人單位為殘疾人提供就業崗位,推出了稅收優惠制度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用人單位如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就無法享受稅收優惠,還需要向政府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資金。此舉目的就是更好地促進殘疾人就業。
然而在近些年,有些企業為了達到逃避稅費的目的,在安排殘疾人就業上動起了歪腦筋,通過“租用”殘疾人證的方式來逃避稅費。有的地方甚至形成了一個由用人單位、勞務公司和殘疾人組成的虛假掛靠殘疾人證“產業鏈”,其運轉模式隱蔽,為打擊此類違法行為帶來諸多困難。
企業“租用”殘疾人證逃避稅費,看似企業和殘疾人“雙贏”,實際上違反了法律法規。對用人單位來說,涉嫌偷逃稅款;對勞務公司來說,涉嫌違法經營;對殘疾人來說,一旦查實,不僅要收回違法收入,還可能面臨處罰。
企業“租用”殘疾人證逃避稅費屢禁不止?目前,法律法規雖然明確用人單位有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義務,但是如何實現供需匹配、如何幫助殘疾人獲得相應職業技能,缺乏相應的頂層設計和機制安排。有的企業法律意識不強,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積極性不強。從殘疾人自身情況來說,有的殘疾人因身體、技能等方面的原因,無法完成工作。此外,監督不到位,也是“租用”殘疾人逃避稅費現象不能根治的重要原因。
租用殘疾人證的行為,擠壓了殘疾人真實的就業機會和空間,不利于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必須下大力糾治這一不良現象。
要加強宣傳引導,讓全社會明確幫助殘疾人就業是責任和義務,消除對殘疾人的就業歧視,讓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殘疾人就業。
要努力營造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環境,加大無障礙環境建設力度,讓殘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參與社會生活,促進殘疾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持政策有效銜接。
要加大對殘疾人就業創業、培訓教育的力度,注重各行各業殘疾人人才培養,實現供需匹配,同時減少對殘疾人入職的條件限制,暢通職業發展路徑。
此外,相關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租用”殘疾人證逃避稅費的違法行為,切斷“租用”殘疾人證“產業鏈”,更好地促進殘疾人就業和社會進步。